服務實現的策劃控制程序
1目的
對絲綢博物館開發(fā)特定的服務、宣傳活動規(guī)定專門的質量措施,資源和活動順序,以確保滿足規(guī)定的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特定的服務和宣傳活動,如活動月、旅游周、展覽等的質量策劃及相應的質量計劃的編制,實施和控制。
3職責
3.1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相關的質量策劃活動、實施相應的質量計劃。
3.2辦公室主任負責質量策劃活動的協調并審核有關部門編制的質量計劃。
3.3館長負責批準有關部門編制的質量計劃。
3.4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質量策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對特定的服務、宣傳活動應進行策劃,策劃的結果應以適于絲綢博物館運作的方式形成文件,如質量計劃、活動方案。
4.2進行策劃的時機
a)配合省、市政府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開展的各種活動;
b)在絲綢博物館管理中開展新的服務項目,如:為擴大絲綢博物館知名度而舉辦的展覽等;
c)現有體系文件未能涵蓋的特殊事項。
4.3服務實現策劃的內容
4.3.1服務實現策劃開展前,應由活動負責人組織制定活動的質量目標和要求。
4.3.2確定所需建立的主要服務過程和支持性過程,應識別關鍵的過程和活動,對服務的過程及支持性過程規(guī)定實現的途徑,進行評審和形成文件。
4.3.3識別并提供上述過程所需的資源配置,運作階段的劃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
4.3.4確定服務過程的驗證和確認活動及驗收準則,對服務過程的重要或關鍵特性,應安排監(jiān)視和測量活動,對其輸出按輸入的要求進行驗證并確認。
4.3.5確定為服務過程的符合性提供證據的質量記錄。
4.4質量計劃
4.4.1對服務實現策劃的結果形成書面的質量計劃,它是表述質量管理體系的過程及如何應用于具體的服務項目的文件,由相關負責人組織編制,質量計劃的編制原則為:
a)質量計劃的內容要根據服務實現策劃的內容和結果來確定;計劃應對整個質量活動過程做出詳見的安排,包括活動的目標、過程階段的劃分、職責權限、實施步驟、資源配備,包括人(人力安排)、物(場所、設施)、財(資金需求計劃)等;活動所需驗收準則等;
b)應參照質量、環(huán)境和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的有關內容,應符合方針、目標并與體系文件中的內容協調一致;
c)可引用已有的體系文件中的相關內容,并根據特殊的要求編制新的內容;
d)根據實際情況,可編寫總體質量計劃,也編寫單項活動的質量計劃;
e)質量計劃可以作為獨立的文件,也可以根據需要作為其他文件的一部分。
4.5質量計劃的編制,審批和發(fā)放
4.5.1質量計劃由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組織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由館長審批。
4.5.2質量計劃審批后,涉及跨部門實施的,由辦公室以受控文件形式發(fā)放到使用和相關部門(必要時可發(fā)放給觀眾)。
4.6質量計劃的實施、監(jiān)督和修改
4.6.1各部門在執(zhí)行中應按照質量計劃的規(guī)定要求進行控制,涉及跨部門質量計劃的協調由辦公室負責。涉及資源配置情況報館長處置。
4.6.2質量計劃的修改
當質量計劃需要修改時,由修改部門填寫《文件修改審批單》,按《文件控制程序》執(zhí)行。
4.6.3活動結果由活動負責人對照質量計劃,對活動結果進行總結,并填寫《質量策劃活動總結報告》,報館長審批后歸檔。
4.7質量計劃完成后,計劃有關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存檔保存。
5 相關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6記錄
編 號 | 記錄名稱 | 保管部門 | 保存期限 |
ZSB 210-01 | 質量策劃活動總結報告 | 辦公室 | 三年 |
ZSB 210-02 | 質量計劃 | 辦公室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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