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絲綢博物館紡織品文物保護標準
ZSB 001-2015
紡織品文物表面顏色測定標準
2015-8月-16日發(fā)布 2015-8月-17日實施
中國絲綢博物館 發(fā)布
ZSB 001-2015
目 次
1 范圍 1
2 引用標準 1
3 定義 1
3.1 紡織品文物 1
3.2 測色儀 1
3.3 測色儀幾何條件 1
3.4 測色儀的觀察面積 1
3.5 測色儀的校準 1
4 原理 1
5 設備 2
5.1 分光測色計 2
5.2 白板校正標準 2
5.3 黑板校正標準 2
6 程序 2
6.1 校準 2
6.2 選樣 2
7 實驗報告 2
ZSB 001-2015
前言
本標準為紡織品文物保護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內(nèi)部標準。
本標準于2015年首次發(fā)布。
紡織品文物表面顏色測定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紡織品文物表面顏色的測定方法,可用于紡織品文物保存、運輸、展覽等過程中采用儀器手段評估樣品的色差變化。
注 此標準中試樣指具有一定機械強度、可接觸測試顏色的紡織品文物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紋,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424.1-2001 紡織品 色牢度實驗 表面顏色的測定通則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紡織品文物 textile relics
主要指以天然纖維為基質(zhì),包括平面或立體織造以及織物制成的考古出土和歷史收藏的文物。
3.2 測色儀 color measuring instrument
可用于測定可見光譜區(qū)域內(nèi)(波長為400-700nm)由一個試樣反射相對輻射量的裝置。
3.3 測色儀幾何條件 geometry of a color measuring instrument
采用下列照明/觀測條件之一
(1)照明:
d 0 0 45
(2)觀測:
0(0o~10 o) d 45 40
d=漫射;0=法線(0o~10 o);45(45o±2 o)=觀察方向至試樣法線間的允差角。
3.4 測色儀的觀察面積 optical aperture
在顏色測定中,試樣被光照測量的面積
3.5 測色儀的校準 calibration
為了計算一組以后測定時使用的校正系數(shù),用測色儀測定一塊或多塊已校準的材料的操作。
4 原理
利用反射方法進行測定不透明或幾乎不透明材料的顏色數(shù)據(jù)。
注 同一紡織品文物測試的顏色數(shù)據(jù)重現(xiàn)性僅限于使用同一型號的測色儀
5 設備
5.1 分光測色計
本標準規(guī)定的分光光度計為采用光電二極管陣列為檢測器,可直接獲得色空間L*a*b*值的顏色測試儀器。
5.2 白板校正標準
用于校正儀器,在校準儀器時使用。
5.3 黑板校正標準
通常為零反射光阱,在測試條件發(fā)生較大改變時使用。
6 程序
6.1 校準
為了獲得一致及精準的測量結(jié)果,任何測色儀在實驗前必須校正。其中,每次打開電源開始第一次測試時,必須進行白板校正。當測試條件發(fā)生較大改變時,則必須進行零校正。
6.2 選樣
測色儀器上所有的測定均涉及“選樣”。紡織品文物經(jīng)常發(fā)生局部顏色不勻現(xiàn)象(通常為埋藏環(huán)境或保存環(huán)境導致的褪色)。應選取肉眼評估顏色保存完好的區(qū)域,待測試樣的有效面積不小于Φ10mm,從而能夠獲得有意義和重現(xiàn)性佳的測量數(shù)據(jù)。
7 實驗報告
實驗報告應該包括下列內(nèi)容:
a) 本標準的編號
b) 用于測定試樣的儀器型號
c) 儀器的測量面積
d) 儀器測試的幾何條件、光源條件
e) 實驗日期
f) 每塊文物上不同顏色的測定讀數(shù)
g) 試樣的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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